龙平台用户协议

第一条 协议用语定义

一、龙平台:是指龙平台(大连)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并提供技术支持的电子商务自动应用程序平台(含:龙平台APP应用软件与PC端管理软件所构成的体系及系统)。

二、 注册:是指用户登陆龙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阅读并接受本协议全部内容后,提交申请,经龙平台核准且开通其龙平台账户的过程。

三、 用户:是指提交注册申请并经龙平台核准后,开通了龙平台账户的注册人。

四、平台账户:指用户在龙平台注册后,平台程序自动密发给用户的登录名称与登录密码(用户登录后,应及时修改登录密码,否则自行承担失密责任)

五、平台交易:是指用户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绑定银行卡)和相关结算机构,与龙平台其他用户之间发生的商事交易和资金交割行为。

六、订单:是指用户通过龙平台提供的网络数据格式向龙平台其他用户发出的要约行为,一旦被承诺(即:被相对人接受),“订单”将被视为用户之间的交易合同。

七、平台交易额:是指商户通过龙平台成功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所发生的交易金额。

八、会员服务费:会员是指下载过龙平台APP的注册用户通过签订《龙平台会员合同》约定的用户商务角色与运营资格;会员服务费是指会员使用甲方网络平台的延展资源开设自身的会员平台及商城而应支付给甲方网络数据型无形资产的使用费。

九、分销收入:是指会员使用龙平台的技术支持展示商品,增加协作卖手和受众,提升销售业绩而由供应类会员支付给龙平台和分销类会员的居间与协作费用。

十、平台验证费:是指用户支付给龙平台核查验证会员支付账户真实性的费用,权益归龙平台所有。服务费和分销收入的用途,包含但不限于:龙平台的房屋使用、设备购买、人员工资、开发成本、差旅加班等运营管理费,第三方插件使用费,第三方平台转账费,数据通信使用费,数据库租用和管理费等。

十一、限制:是指龙平台对用户(含:会员等)采取的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发布或删除用户发布的信息、永久或阶段性停止用户的运营资格、终止对用户提供服务的惩罚性措施;龙平台对其所有注册用户(含会员)均有实施如上限制的权利。

十二、发布:是指龙平台或借助龙平台APP及附带程序实施展示、展销、展演、播放、报道等公布行为。

第二条 龙平台与用户的约定

一、龙平台权利与义务
(一)龙平台作为居间服务平台,为用户相互之间驾起互动与服务的通道,龙平台对用户的商务活动及商品交易行为仅提供平台展现的载体性技术服务,不为任何用户的各类商务或非商务行为提供担保,更不为任何用户各种商务交易行为承担责任。
用户应确认龙平台不为用户之间交易中商品的真伪和服务的质量承担居间服务以外的其他责任,但龙平台有义务维护整个网上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使网上交易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用户在参与交易的过程中,若遇与平台技术有关的问题,可及时向龙平台反馈,以便龙平台在具备相应条件时作出必要的技术更新;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龙平台有权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因网上交易平台的特殊性,龙平台没有义务、也不具备能力对所有商户的交易行为以及与交易有关的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但下列情形将引起龙平台的高度重视,龙平台有权以普通、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准对相关内容进行判别,认为这些内容或行为具有违法或不当性质的,有权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限制。
1、龙平台接受相关告知或举报,经核实认为某个经营者或交易活动可能存在违法或不当行为嫌疑的。
2、龙平台自行发现并认为某个具体用户或具体交易事项可能存在违法、违规、不当情节的。
(三)龙平台有权保留用户的注册数据及其商务行为记录,用户同意龙平台使用、复制、发布、翻译、展示用户登录时所获取的各类数据和信息;有权对用户的注册数据及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发现注册数据或交易行为中存在任何不当表示或表见时,有权向用户发出询问或要求改正的通知,用户拒绝答复或拒绝改正的,龙平台有权直接做出取消用户注册资格或删除相关数据等措施,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经国家权力机关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存在违法行为的用户,或龙平台持有证据,可以认定用户存在违法或违约行为时,龙平台有权在网站公布该用户的违法或违约行为,同时取消该用户的注册资格,停止其网络运营,由此导致的后果由该用户自行承担,除此之处,龙平台还将追究其侵权赔偿金责任,赔偿金约定为10万元;当10万元赔偿金不足以赔偿龙平台的实际损失时,龙平台可依实际损失或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损失评估金额的两倍向该用户主张赔偿。
(四)对用户发布的违法违规或企图不当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非法集资、信用炒作、销量炒作、内容虚假、攻击他人、恐吓暴力、淫秽下流、恶意竞价、扰乱市场的信息;违反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的信息、违反公序良俗的信息;可能严重损害龙平台或其他用户合法权益的信息;龙平台有权在不通知该用户的前提下,实施限制措施。
(五)龙平台有权注销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类型的自然人用户,其造成的损失由其法定监护人承担。
(六)用户在自行取消注册资格,或被平台注销注册资格,或解除、终止本协议后,龙平台不再为用户保留或转发、转存其注册账户中的信息;但用户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曾在龙平台上产生的违法或违约信息和数据,仍作为证据行使本协议所约定的权利,追究其相关责任。
(七)龙平台不对如下事件所造成的影响承担责任。
1、不对Internet连接故障、服务器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停电或电力故障所造成的平台服务不能或服务瑕疵承担责任。
2、不对疫情、罢工、地震、骚乱、火灾、水灾、风暴、恐怖、爆炸,战争等事件造成的平台服务不能或服务瑕疵承担责任。
3、不对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生效的司法裁决导致的平台服务不能或服务瑕疵承担责任。
4、不对因第三方不作为所造成的平台服务不能或服务瑕疵承担责任。
(八)龙平台对交易纠纷的调解与处理是基于用户的授权委托,不保证纠纷的处理结果符合当事人各方的期愿,也不对纠纷调解和处理结果承担责任;用户对龙平台及其代理人的调解与处理结果不认同时,可以通过司法诉讼的方式加以主张。对于龙平台已先行赔付的事项,当事用户应承诺无条件地认可该赔付行为与赔付金额,并及时偿还龙平台。
(九)龙平台有权在龙平台APP的展示系统的所有界面内调整、删除、停止发布用户的上传视频,也有权无偿使用用户上传的视频;若因用户上传的视频涉嫌违法、侵权、抄袭等事项而给龙平台造成损失时,龙平台有权依照自身实际损失的两位向该用户主张赔偿。
(十)龙平台有权设置本平台服务类项目的收费起始时间、收费标准、收费金额。

二、用户权利与义务
(一)年满十八周岁,并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依法成立的个体工商户、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注册成为用户。用户承诺其在龙平台实施的所有行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
(二)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得注册为用户,已经注册成用户的,其与龙平台之间的协议或与其他用户之间的交易行为自始无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造成损失的由其法定监护人承担。
(三)用户的注册账户被龙平台注销或本协议解除、终止后,用户曾在龙平台行使的所有行为所导致的责任,均由用户自行承担;因注册账户被注销,或因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对用户自身或其他人造成损失时,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
(四)用户承诺注册姓名、电话、地址和其他资料均真实、有效、完整,如实填写并及时更新联系方式,否则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如在权益事项或诉讼事项中,可能承担主体不符的法律后果)。
(五)用户对其自身的平台账户承担保密职责,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龙平台账户”,并对账户的保密或保管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和损失自行承担责任;用户有权根据自身需要,随时更改其所有的登录密码。
(六)用户不得发布攻击、漫骂、污蔑、毁损性信息(文章、文字、信息、图片、图像、视频等);用户均可自主上传视频,但不得在视频内容中推送违法违规或有悖世俗民规、公俗良德、大众感观,低俗不雅、污浊淫秽、恐怖迷信的视频(含图片图像及其它网络数据);不得推送包含有赤身露背、衣着不整、酗酒或酒后、神志不清、言语不逊、举止龌龊、显露纹身等影像内容。否则除承担行政、刑事处罚,全额赔偿受损及受害人外,还须向龙平台支付10万元的侵害赔偿金;若致使龙平台产生重大经济损失,10万元不足以弥补损失时,用户须依照龙平台实际损失的两倍或依照龙平台委托的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损失评估金额的两倍向龙平台支付赔偿金。
(七)用户不得以任何可能导致有害性和攻击性的软体程式访问或登录龙平台;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对龙平台施以不合理或不合比例的重大攻击性载荷;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干扰龙平台的正常网络运行;不得对龙平台的软件系统和数据存储进行攻击、复制、传播或向他方披露,否则除承担行政、刑事处罚,全额赔偿受损及受害人外,还须向龙平台支付200万元的侵害赔偿金;当200万元赔偿金不足以赔偿龙平台的实际损失时,龙平台可依实际损失的两倍向该用户主张赔偿。
(八)会员应按照平台的固定格式提供合格和合法的经营资质,经龙平台核准上线后,可依据本协议和另行签订的《龙平台会员合同》实施经营;未经龙平台核准并许可,擅自从事商务行为的用户,一经查实,龙平台有权立即注销该用户的龙平台注册账户,并向其主张20万元侵权赔偿金。
(九)用户发现违法或违规事项可向平台举报;若与其他用户产生纠纷,可向龙平台请求调解,也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三条 用户购买行为的约定

用户可通过龙平台接受会员提供的有偿服务或购买其商品,成为买受人,但买受人应遵守如下约定:


一、遵循公平交易、等价有偿原则,按照市场规则及时支付购物价款。用户通过龙平台提交订单,订单被相对人接受后不可撤销,但相对人同意撤单的除外。
二、订单被确认“发货”后,如龙平台在预计的时间内未接收到用户确认的“收货”回执时,视为货物已经送达的情形如下:
(一)买受人所指定的收货地址不详或不准确。
(二)在承运期间买受人留存的收货电话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
(三)送达时买受人指定的收货人不在收货现场。
(四)买受人因对物品的认知有误或购买错误导致的拒收。
(五)用户怠于行使“收货”操作或用户无端拒收所购物品的。
(六)若在“发货”后的15天内未接收到购物用户关于货物未能送达的询问、异议、投诉时,平台默认的用户接收到货物的时间为15天。
三、如下情形,买受人不得退换货:
(一)拆封后,无充分证据证明物品质量、数量、规格有瑕疵。
(二)不易保存或保质期在30天内的物品。
(三)食品、食油、饮料、饮用品、农作物、新鲜品、药品。
(四)有机液体、化工产品、机械产品、电子智能产品拆封后不得退货。
(五)服装类、被服类物品拆封后不得退货。
(六)知识产权类产品,如书籍、电子产品等拆封后不得退货。
(七)其他法律法规不提倡退货的商品。
以上各项不得退货的约定,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服从法律法规。
四、用户在龙平台阅读或截获的任何信息均由用户独自判断其真伪并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

第四条 协议生效与协议变更

龙平台以本协议文本内容为要约,当被用户承诺且用户的注册申请被龙平台核准之时,本协议即刻生效;协议生效后,本协议在龙平台的用户与用户之间同时产生约束力。

协议的变更将通过龙平台内部短信或龙平台官网予以通告,通告发布10日后,若用户继续使用龙平台的服务即表示接受协议的变更;用户退出龙平台的使用且将龙平台APP卸载,视为本协议的解除。无论本协议以何种原因解除或终止,用户在协议解除或终止前的所有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责任均须始终承担。

第五条 诉讼管辖约定

龙平台与用户之间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应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当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龙平台与所有注册用户约定的诉讼管辖地为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

要约方:龙平台(大连)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方:龙平台的注册用户

注册用户手机号码: